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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谨防报价中少平方、少数量、缺项、漏项
报价中“少平方、少数量、缺项、漏项”是少数家装公司最为普遍的做法之一,许多家装公司在预算中故意少报项目、少算数量,为的就是让最后算出来的总价较低,引诱消费者签单,然后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加项,这样就会出现决算和预算相差很大的现象。因此,业主在签合同时一定要写明预算和决算的误差率(一般在5%左右)。
七、合同注明付款方式、明确工期 
一般情况下,合同签完后,正式施工前,业主要先付60%的工程款,这些费用是家装公司用来买材料的,因为家装公司一般不会垫钱买材料。此后,在每一次付款前都要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款。另外,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工期,并注明拖延工期应该承担的赔偿。
八、要用市工商局、市建委监制的合同签
现在市面上有好多家装公司都在使用自己制定的装修合同,其中好多条款都是在保护装饰公司自己的利益,可谓陷阱重重。消费者为了规避这种风险,最好使用由市建设委员会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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