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余杭区规划处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决定对余政挂出(2006)51号、52号、62号三幅地块采用净地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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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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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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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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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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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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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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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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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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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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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起始价及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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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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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挂出(2006)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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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镇行宫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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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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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水果市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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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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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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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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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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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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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3721
保证金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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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挂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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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挂出(2006)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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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镇行宫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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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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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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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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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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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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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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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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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5684
保证金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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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挂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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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挂出(2006)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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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乡石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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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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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娱乐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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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50年、娱乐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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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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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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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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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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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608
保证金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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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挂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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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其中:51号地块根据杭府纪要[2006]199号会议纪要和区府办2006年529号抄告单精神,参加竞买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竞买者必须是两家或两家以上专业经营大型果品批发市场的企业联合竟买;2、参加联合竟买者必须具有杭州城区经营大型果品批发市场的企业,专业经营果品5年以上,2005年果品交易额7亿以上;3、按《杭州市区商业网点发展导向性规划纲要(2003-2010)》的要求对杭州市原有同类老市场进行整合搬迁(须提供原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同类市场的整合搬迁意向);4、竟得者必须在中标10天内在余杭区内注册独立核算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5、竟得者必须在12个月内完成市场建设并开业,同时关闭原有市场并与果品区块东区进行同步搬迁; 6、本次土地出让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7、报名时由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出具资格认定书。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开发建设。52号地块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均可参加。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非余杭区注册登记的中标者必须在余杭区注册具有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62号地块根据规划技术指标规定:1、该地块须具备青少年活动中心功能、并包含“回宫格”书法培训特色。2、建成后必须租用给中泰乡政府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文体活动用房。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有形土地市场内,详细地址:余杭区临平沿山路186号。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二楼大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咨询电话: 0571—86229785。联系人:赵先生。
挂牌报价时间:51号、52号地块自2007年1月15日上午8:45时起至2007年1月29日下午3:00时正止。62号地块自2007年1月15日上午8:45时起至2007年1月26日下午3:00时正止
四、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7年1月15日至2007年1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45至11:45,下午1:45至4:15,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后(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26日下午3:00时前),办理报名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6年12月29日起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索取。
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余杭区公证处公证。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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