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余杭区规划处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经余杭区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决定对余政挂出(2006)43号、44号二幅地块采用净地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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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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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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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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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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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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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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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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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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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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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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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挂出(200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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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镇行宫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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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13(其中道路用地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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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蔬菜市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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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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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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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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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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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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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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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挂出(200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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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镇行宫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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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72(其中道路用地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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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蔬菜市场)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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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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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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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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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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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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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43号地块根据杭府纪要[2006]199号会议纪要精神,原则同意蔬菜交易市场(西区)土地挂牌出让前置条件(参加竟买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根据区府办2006年422号抄告单精神,前置条件由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资格认定:1、要求竟买者必须是两家或两家以上专业经营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的企业;2、竟买者具有在杭州地区经营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的成功经验(需附市场名称登记证),经营期在15年以上,2005年合计蔬菜交易量不少于30万吨、交易额不少于8亿元;3、竟买者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以2005年底财务报表为准);4、按《杭州市区商业网点发展导向性规划纲要(2003-2010)》的要求,对杭州市原有同类老市场进行整合搬迁(须提供原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同类市场的整合搬迁意向);5、竟买者报名时,须在余杭区内注册独立核算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800万元;6、竟得者必须在取得土地后18个月内完成市场建设并开业,同时关闭原有市场;7、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开发建设;8、竟买者不得同时对蔬菜市场东区地块进行报名竟买;9、本次土地出让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
44号地块根据杭府纪要[2006]199号会议纪要精神,原则同意蔬菜交易市场(东区)土地挂牌出让前置条件(参加竟买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根据区府办2006年423号抄告单精神,前置条件由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管理委员会资格认定:1、有在杭州地区经营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的成功经验(需附市场名称登记证),经营期在20年以上,现有市场占地不小于60亩,2005年蔬菜交易量不少于70万吨、交易额不少于15亿元;2、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400万元,总资产1.5亿元以上,净资产不少于8000万元(以2005年底财务报表为准);3、按《杭州市区商业网点发展导向性规划纲要(2003-2010)》的要求,对原有同类老市场进行搬迁(须提供原有同类市场的搬迁意向);4、竟买者在报名时,须在余杭区内注册独立核算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5、竟买者必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的2年内完成市场建设并开业,同时关闭原有市场;6、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开发建设;7、竟买者不得同时对蔬菜市场西区地块进行报名竟买;8、本次土地出让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有形土地市场内,详细地址:余杭区临平沿山路186号。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二楼大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咨询电话: 0571—86229785。联系人:赵先生。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6年11月27日上午8:45时起至2006年12月8日下午3:00时正止。
四、挂牌出让报名截止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6年11月27日至2006年12月7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45至11:45,下午1:45至4:15,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报名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
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6年11月10日起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二楼土地利用科索取。
本次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余杭区公证处公证。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
二OO六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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