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决定北京市未来保障性住房政策走向的两个关键性文件———《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常务副主任程建华称,这两个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一些相关细则和细化文件也将于近期陆续推出。
在公布的新办法中,对违规行为的处罚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并建立了动态的审核管理制度。如果备案家庭的收入、住房或资产情况发生变化,需如实上报,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将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购房资格。此外,廉租房住户,连续6个月不居住的话,将收回房屋,或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的,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为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也将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将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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