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商品住宅
简称限价房,是指政府公开出让商品住宅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宅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限制性要求,由开发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商品住宅。
本报讯(记者李婧通讯员穗房宣)备受关注的《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从今日起至10月15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于该份征求意见稿,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进行了全方位的解读说明。
广州9宗地卖限价房用地总量创全国之最
市国土房管局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近年来,广州商品住宅价格出现了较快增长,中等收入家庭的购房压力不断增大。而科学、合理地解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切的民生问题。去年8月至今,广州共推出了9宗限户型、限销售价格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用地面积9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6万平方米,是全国当年供应限价商品住宅用地最多的城市之一。
据透露,目前广州形成了三大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一是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给予住房保障,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这些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二是采取限价房这种灵活而又适度的宏观调控措施,“类似香港居屋,房价高时多供应,楼市萎靡时减少供应甚至停供”,以这种住房优惠政策满足城市中等收入群体住房需求;三是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满足高收入阶层改善型的住房需求。
房子卖给谁
《办法》规定:限价商品住宅的销售对象确定为具有广州户籍、达到晚婚年龄(男性年满25岁、女性年满23岁)的首次置业者和首次置业家庭,即未婚和已婚者皆可。其中,已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视为已有住房。销售对象也可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和住宅需求情况进行调整。《办法》还设置了“优先购买权”:符合上述条件的已婚购房者以夫妻双方名义或家庭名义申请购买的,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房;部分限价房项目可优先提供给城市建设和改造被拆迁家庭购买。
[解读]:由于是政府住房优惠政策,所以确定为广州市户籍人口;明确“首次置业”,有利于打击投机性需求;为避免刺激住宅被动性需求,故要求年龄必须达到法定晚婚年龄;关于优先购买权,“通常情况下,已婚无房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比单身人群更为迫切”,而政府有责任妥善解决市政工程建设和旧城改造中的被拆迁家庭的安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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