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份,合肥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由上年同期的下降19.1%转为增长81.1%。随着商品房销售升温,纠纷也在增多,购房、装修……各种形式的房产交易、各个交易环节都有可能产生矛盾。
今年1月至10月,合肥仲裁委员会受理多起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房产交易纠纷。昨天,他们特别发布年度仲裁提示。
房屋买卖尾款防扯皮
2005年11月,合肥市民李某将一套房以25万元卖给陈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陈某在合同签订后分三次支付给李某16.5万元?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陈某拒绝支付8.5万元余款?理由是房屋质量极差、房价高于市场价格并且购房合同由陈某母亲代签,不能代表其本人意愿,要求李某降低房价或重新装修后再付清余款。
但是李某认为陈某是故意拖欠房款,应立即支付房款及违约金。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根据合同约定,提请合肥仲裁委仲裁。
经仲裁庭开庭审理后查明,陈某母亲作为合同代签人虽未得到陈某本人的授权,但陈某本人有亲自向李某付款及办理过户等行为,仲裁庭依法认定陈某对其母亲的代理购房及签约行为予以认可。另外,通过相关证据证实陈某事先看过房屋,并对购房无异议。所以,仲裁庭裁决如下:陈某在裁决生效10日内支付李某房屋余款8.5万元和违约金?并承担此次仲裁费用。 (责任编辑:house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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