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该分摊多少楼外面积?分摊了停车场还是锅炉房?这是很多业主都想弄明白的事情。今后业主可以通过查询开发商的“大产权”获悉自己都分摊了哪些部位。
记者日前从市建委获悉,今后开发商在为楼栋办理初始登记时,必须同时申请楼外分摊部位的初始登记,如果因分摊原则或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发生变化,开发商必须征得全体预购人的同意,再委托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
市建委新近出台了《关于商品房初始登记涉及楼外分摊部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要求今后开发商申请“大产权”的楼栋存在楼外分摊部位的,要么楼外分摊部位先期申请初始登记,要么要在为所在楼栋办理“大产权”时同时申请楼外分摊部位的初始登记,让业主明白自己都分摊了哪些楼外部位。
“大产权”就是房屋初始登记的俗称,按照要求,存在楼外分摊部位或楼中存在共有共用部位分摊至其他楼的房屋,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建筑面积应包含楼外分摊的面积且扣减分摊至其他楼栋的面积,并在《房屋登记表》中注明分摊前建筑面积及分摊情况。
按照要求,存在楼外分摊部位的楼栋,房产测绘单位必须在该楼栋及参与该楼分摊的楼栋全部竣工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房屋面积实测,并按实地测量结果如实出具实测的《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及《房屋登记表》。
如果因分摊原则或共有共用建筑面积变化时,房屋所有权人应委托房产测绘单位重新测量,出具实测的《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和《房屋登记表》,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由权属登记部门重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如果是已预售的楼栋,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征得全体预购人的同意。 (责任编辑:house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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