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杭政储出(2006)31号)地块[杭土合字(2006)104号出让合同]经市政府批准,依法出让给杭州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至: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滨江分局,南至:乳泉路,西至:长江路,北至:长河社区、汤家桥社区。 现该单位向我局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根据省政府141号令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未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按规定予以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