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干区九堡镇八堡村(规划R21-08-B)地块[杭土合字(2005)44号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书]经市政府批准,依法出让给杭州中兴景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至:规划兴安路,南至:小区道路,西至:左邻右舍,北至:杭州市江干区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指挥部。 现该单位向我局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根据省政府141号令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日。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据材料。未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按规定予以注册登记。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