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拱墅区娑婆桥地区D-03、04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并重新划拨给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湖墅北路,南至:贾家弄,西至:正兴堂弄4幢,北至:娑婆新村(具体见规划红线)。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我局已办理上述范围内原依法登记土地使用权的注销登记手续,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原土地证书缴回我局,逾期不缴回的,原土地证书自行废止。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4月14日